112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指定項目甄試考生注意事項

訊息狀態:置頂     發文日期:2023-03-17     字級大小: 其他功能: 轉寄 友善列印 FB分享 G+分享

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應用材料及光電工程學系

112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指定項目甄試考生注意事項

評估測驗日期

112年5月19日(星期五)

評估測驗時間

112年5月19日(星期五)上午

評估測驗地點

科技學院四館1樓114教室

注意事項

※請務必於5月2日下午3時30分前至本校招生網路報名(網址:https://exam.ncnu.edu.tw/)並於期限前繳交甄試費,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者,視同放棄指定項目甄試資格。

 

※審查資料: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,須於5月9日下午9時前至甄選委員會網址(https://www.cac.edu.tw/)上傳(勾選)第二階段審查資料。

一、評估測驗(筆試)報到與注意事項規定:

1.詳細流程與名單於5月12日下午3時起公告於本系網站。

2.指定項目甄試准考證與身分證明文件(持身分證或附相片之健保卡)。

3.報到地點:科技學院四館1樓114室。

4.答案卷務必以藍色或黑色筆書寫。

二、准考證:5月12日下午3時起,請自行至本校招生網路報名網站下載准考證並列印。

三、考生家長休息室:科技學院四館4樓404室。

註:聯絡人之電話:049-2910960轉4181~4182

1.評估測驗(筆試)旨在評量學生對於本系之材料或光電的相關知識與應用。

2.若無法準時於「報到時間」前來報到,請務必提前告知應光系辦。

3.當日評估測驗預計於上午9:30報到,測驗後有安排系所簡介(自由參加),預計於中午12時結束,若有突發狀況,則視當日情況予以調整。